Oneness of Life . 生命合一

實錄與三大經典契合處

  實錄內容與佛經、《聖經》及伊斯蘭經典之間呈現高密度對應;其統計與定義如下:

  整篇實錄約 14000 字,截至 2026 年 1 月,已整理出與三大經典之對應共 36 處(佛經19、《聖經》12、《古蘭經》與聖訓 5,合計 36)。其中,涉及天堂、地獄場景中能基本準確估計時間之內容,共 35 處;另有1處屬於場景之外。

  按 6 月 2 日「天堂」三個場景合計約 55 秒(7+3+7+20+18=55);6 月 3 日「地獄」能估計時間之三個主畫面合計約 63 秒(14+24+25=63),兩日合計約 118 秒(約 2 分鐘),除以35,平均約每 3.4 秒即出現一處對應。

  本文所稱「契合/對應」,係指實錄所記之具體元素,能在經典文本中找到語義或意象相通之對照經文,未必要求為字面一致。另外,同一個經驗性景象在不同宗教經典中,未必對應相同的教義位置,而可能依各自經典的象徵與敘事結構而呈現不同意義。

  參照6月2日「場景一」中三位「人像」的出現次序,以下將實錄分別與佛經、《聖經》、《古蘭經》及聖訓加以對照,列出其契合之處。

一、佛經

1、實錄:【6月2日,場景一,第一段】:「十億倍的太陽。」

     經典:《佛說大乘無量壽莊嚴清淨平等覺經》(以下簡稱《無量壽經》) :

  • 〈發大誓願第六〉,第十三願(光明無量願):「我作佛時。光明無量。普照十方。絕勝諸佛。勝於日月之明千萬億倍。若有衆生,見我光明,…。」
  • 〈法藏因地第四〉:「光明無量照十方 日月火珠皆匿曜」
  • 〈光明遍照第十二〉:「阿彌陀佛,光明善好,勝於日月之明千億萬倍。」

  對照點:實錄以「十億倍的太陽」描寫其光明量級。佛經中「千萬億倍」則以層疊數量級表達不可計量之巨大程度,用以指稱超越日月之光明。兩者同是「以極大量級描述遠超日月之光明」之語義。

  實錄所述,為作者於該場景中親見其光明;佛經則以「若有衆生,見我光明」指稱眾生得見此光明之可能。

2、實錄:【6月2日,場景一,第五段】:「對釋迦牟尼像,我即時的感受是:……但他那種栩栩如生感,那種巨大的端詳的氣場,甚至我的左上臂都能感受到一些壓迫感。」

【6月2日「晚飯之後…」段】:「但那種真實感、那種端詳的氣場,我覺得左上臂都有壓迫感。我願意說上半個小時來形容那種感受!」

  經典:《無量壽經》

  • 〈發大誓願第六〉,第十四願(觸光安樂願):「見我光明,照觸其身,莫不安樂,慈心作善,來生我國。」

  對照點實錄中,作者在見到「十億倍太陽」的光芒後,於看到水晶罩內第一位影像時,感到身體受到氣場壓迫,尤以左上臂之壓迫感最為明顯。經典中「照觸其身」之語,可理解為光明照耀至身體。然而,「照」字本身具有多重語義,既可指「照耀」,亦可指「照片」或「影像」。在該語境下,「照觸其身」亦可理解為影像對身體產生感觸,正與實錄中影像出現並伴隨身體壓迫感的經驗形成對應。

  進一步而言,實錄中感受到「巨大的、端詳的氣場」,對應經典所言「莫不安樂」;而隨後進入場景二、三所見之宮殿與山景,亦可與經典中「來生我國」相呼應,呈現出一連串細緻而準確的對應關係。

  夏蓮居居士所彙編之《佛說大乘無量壽莊嚴清淨平等覺經》,係集歷史上五種漢譯本而成。早期各譯本相關語句分散呈現,並未形成「見我光明,照觸其身」之連續次序;惟於夏蓮居彙集本中,「見我光明,照觸其身」等語句被整合為一連貫表述。據此,實錄不是泛泛對應,而正是精準對應近八十年間華語佛教界廣泛流通之主流版本。該經典所呈現的信仰理解方式,對於各大宗教間的對話、理解彼此有重要意義。相關討論後續卷冊中另行展開。

3、實錄 :【6月2日,場景一】釋迦牟尼、耶穌、穆罕默德同一時段、同一場景出現。

  經典:《無量壽經》

  • 〈法藏因地第四〉:「又能現一妙色身 普使衆生隨類見」

         對照點:實錄中,三位宗教傳統之核心人物於同一場景、同一位置顯現,並非分別出現。結合後續場景二、三,水晶罩可理解為一個通往後續空間的門。三位人物皆位於迎接人通過該門的位置。經典中所述「隨類見」——係指根據不同眾生之文化背景與理解方式,而顯現不同形相,其核心功能在於接引眾生。

         以上兩者,在「不同形相的呈現」與「引導進入後續境域」的結構層面上形成對照;經典所言,乃依不同人群種類而顯現,實錄中「人物」於同一位置旋轉而現,可在意義層面上作類比詮釋。

4、實錄:【6月2日,場景二,第一段】: 「顏色有些像瑪瑙,但感覺比瑪瑙精緻得多,……」

經典:
• 《無量壽經》〈堂舍樓觀第十六〉:「樓觀欄楯,亦皆七寶自然化成。」

  • 《佛說阿彌陀經》:「極樂國土……上有樓閣,亦以金、銀、琉璃、玻璃、硨磲、赤珠、瑪瑙而嚴飾之。」

  對照點:實錄中,宮殿之色澤被描述為近似瑪瑙,且呈現出超越日常材質之精緻感。經典中,極樂世界之樓觀殿宇被描述為由「七寶」自然化成,而瑪瑙為佛教傳統所列七寶之一。

  兩者皆以瑪瑙,指稱超凡建築之光澤與質地。

5、實錄:【6月2日,場景二,第一段】: 「……只能用晶瑩閃着微光的瑪瑙來形容吧。」

  經典:《無量壽經》

  • 〈堂舍樓觀第十六〉:「樓觀欄楯……復有白珠摩尼以爲交絡。明妙無比。」

  對照點:實錄中,建築材質被描述為呈現整體性的「晶瑩」與「微光」,屬於遠距離觀察時所捕捉到的整體光學效果。

  經典中,樓觀則被明確描述為由「白珠」與「摩尼」所交絡而成。「白珠」即白色珍珠,象徵潔淨、圓潤與高度反射性;「摩尼」為佛教經典中具光明與感應性的如意寶珠,常用以表徵非世間的清淨與莊嚴。經文以「明妙無比」形容其光澤層次,指向近距離觀察時所見的高度精細與不可盡述性。其中,「交絡」一詞指寶珠彼此穿連、如網狀覆於樓觀之上,形成層層交織的光學結構,屬於中距離視角下對其結構與視覺效果的描述。

  實錄與佛經分別自遠觀與近中距離的視角,描述寶珠結成網所呈現的超凡光學特性。此種視角層次上的差異,使兩者呈現出互補而非重複的描寫結構;顯示了實錄所述更可能源於具體視覺經驗,而非經典文本的想像性轉述。

6、實錄 :【6月2日,場景二,第一段】:「……並即時感到無法將它的結構畫或形容出來。如果一定要描述,……而這個建築羣是整體多層次的,我感覺到是四五層,或是五六層。再換個角度描述,它是立體的,上下多層宮殿錯落有序,相當複雜,但又一點不亂、具有簡潔感。最好的形容詞也許真的只有「多維」了,絕對不是簡單的三維。」

  經典:《無量壽經》

  • 〈受用具足第十九〉:「樓觀欄楯,堂宇房閣,廣狹方圓,或大或小,或在虛空,或在平地。」
  • 〈發大誓願第六〉,第三十九願(莊嚴無盡願):「國中萬物……其諸衆生,雖具天眼,有能辨其形色、光相、名數,及總宣說者,不取正覺。」

  對照點: 實錄中,建築群被描述為「整體多層次」、「立體的」、「上下多層宮殿錯落有序」,呈現出懸浮於空中的整體樣態。經典中,宮殿被描述為「或在虛空,或在平地」,顯示其建築不限於地面,而也懸浮在虛空。

  同時,實錄中明確指出:「即時感到無法將它的結構畫或形容出來」,最終僅能以「多維」作為近似指稱,並強調其「絕對不是簡單的三維」。經典中則指出,即使眾生「具天眼」,也無法辨別國中萬物的形狀、顏色、明暗、數目;更無法加以總體宣說。

  綜合而言,兩者同樣描寫懸浮於虛空的建築結構,且其樣態超出人類常規的描繪與概念化能力。

7、實錄:【6月2日,場景二,第三段】:「殿的正中央有一個「人」影。那個「人」影是黑色的,就像影子一樣。」

【第四段】: 「祂當時仍然是個『黑色的影子』,這一點毫無疑問。」

  經典:《無量壽經》

  • 〈發大誓願第六〉,第二十願(臨終接引願): 「臨壽終時,我與諸菩薩衆,迎現其前,經須臾間,即生我剎,作阿惟越致菩薩。不得是願,不取正覺。」

  對照點:實錄中,作者所見者為「黑色的影子」,並未呈現可供識別的具體形象,如面容或形相等。經典中則明確指出,阿彌陀佛與諸菩薩之「迎現」,發生於眾生「臨壽終時」,其顯現具有明確的條件性;而對於非臨終狀態下的顯現形式,經文並未加以明確描述。或可合理推論,在條件未具足時,呈現者未必以完整、可辨之形象出現。

  綜合對照,作者當時並非處於臨壽終狀態,實錄中所見為「黑色的影子」;此種呈現方式,與經典所述需具備條件方得顯現的情形相互呼應。

8、實錄 :【6月2日,場景二,第三段】:「但我沒有感覺我進了大殿。也許是時間太快沒注意,也許是沒有進。」

  【6月2日,場景二,第四段】:「我感到祂肯定比我至少高出兩個頭,但我判斷不出祂到底有多高。我似乎隱約感到祂長袍的側面是有寬度的。不過,我不敢確定祂當時在我面前是個有形的形象、還是廣大無邊的;如果說是廣大無邊的,我也同意。」

  經典:《金剛經》:

  「第二十六品 〈法身非相分〉:「不應以三十二相觀如來。……若以色見我,以音聲求我,是人行邪道,不能見如來。」

  對照點:實錄中,作者不能確定自己與 神相遇的確切位置。也無法確定面前之  神是否具有可量度的高度與寬度,及判斷出其為具體形象,抑或為廣大無邊;該經驗顯示, 神並不完全落於可由感官加以界定的範圍。

  經典中,《金剛經》指出,若以形色或聲音作為認識對象,皆不足以見如來(佛教中,如來指佛的究竟實在狀態),意即真正的如來並不等同於任何具體可感的形相。

  綜合對照而言:實錄所呈現的經驗,與《金剛經》所揭示的觀點形成呼應:終極實在不受限於形相,一切可見、可感的呈現,僅能作為接近與理解的途徑,而非其本身。

9、實錄 :【6月2日,場景三,第一段】: 「在各種植被中,有一種圓頂的樹最高及明顯。」

      經典:《無量壽經》

  • 〈發大誓願第六〉,「第四十願(無量色樹願):我作佛時。國中無量色樹。高或百千由旬。……諸菩薩中。雖有善根劣者。亦能了知。」
  • 〈寶樹遍國第十四〉:「榮色光曜。不可勝視。」

  對照點:實錄中,作者於各種植被之中,見到一種最高、型態明顯的「圓頂的樹」。經典中則描述極樂世界之寶樹「高或百千由旬」,即便善根較劣者,亦能加以辨識與了知,顯示其高度與形態之顯著性。「榮色」一語,繁茂之形色,指樹木生長盛大、形色充盈之相。

  綜合對照,兩者皆呈現具高度且型態明顯的樹相,使人一望即可分辨。而實錄中所見樹為「圓頂」,或可理解為繁茂的一種呈現。

(補充說明:無量壽經》〈菩提道場第十五〉中,明確描述道場內有一棵菩提樹,其「高四百萬里,其本周圍五千由旬,枝葉四布二十萬里」。一般而言,菩提樹常呈圓頂或卵形樹冠。相較之下,〈寶樹遍國第十四〉僅描寫寶樹之繁茂、光曜與莊嚴,並未具體說明其樹頂形狀。若該等寶樹之樹相與菩提樹相近,於意義上具一定的想像空間;惟經文中並無明確記載,故不能據此確定。)

10、實錄:【6月2日,場景三,第一段】:「整座山被晶瑩翠綠的樹木及植被佈滿。……從高望去,這種樹基本平均分佈在整座山上。 」

  經典:《無量壽經》:

  • 〈寶樹遍國第十四〉:「是諸寶樹,周遍其國。」

  對照點:實錄中,作者觀察到「整座山被晶瑩翠綠的樹木及植被佈滿」,並進一步指出樹木「基本平均分佈在整座山上」,顯示樹木並非集中於特定區域,而是遍及整座山體。經典中,「周遍其國」描述寶樹遍佈國土,並非局部存在。

  另可注意的是,實錄中作者自高處觀察,視角重點更多在「晶瑩翠綠的樹木及植被」與「平均分佈」兩項特徵,而「佈滿」與「整座山」為伴隨呈現的範圍;經典則以概括性的語言強調「遍佈」之狀態。兩者雖表述角度不同,然在空間分佈上具有實質對應。

11、實錄 :【6月2日,場景三,第一段】:「它們每株高矮都差不多,樹間有大概一樹高或更大的間隙;每棵樹彼此間隙基本也都差不多。」

  經典:《無量壽經》

  • 〈寶樹遍國第十四〉:「各自異行,行行相值,莖莖相望,枝葉相向,……」

  對照點:實錄中,樹與樹之間的距離大致相同,呈現出規律且整齊的分佈情形。經典中,「行行相值,莖莖相望,枝葉相向」,描寫西方極樂世界的寶樹之間彼此對應、排列有序,呈現出整齊的狀態。

  另可注意的是,實錄並未直接強調成行排列,而是描述樹與樹之間距離大致相同;由於距離均等,其分佈於視覺上可呈現行列或矩陣般的規律感。經典則明確描寫寶樹一行一行地排列。由於側重點不同而意涵相通,使實錄較難視為直接由經典文本轉述而來。

12、實錄:【6月2日,場景三,第一段】:「整座山被晶莹翠绿的树木及植被布满。……這種樹和比它矮的其他植被,在顏色上是深綠和淺綠的分別,……。」

  經典:《無量壽經》 :

  • 〈寶樹遍國第十四〉:「彼如來國。多諸寶樹。或純金樹。純白銀樹。琉璃樹。水晶樹。琥珀樹。美玉樹。瑪瑙樹。唯一寶成。不雜餘寶。或有二寶三寶……」
  • 〈寶樹遍國第十四〉:「榮色光曜。不可勝視。」

  對照點:實錄中所見之樹與其他植被呈現「晶瑩翠綠」的整體視覺效果,且其間深綠與淺綠的色彩並存。經典中,極樂世界之寶樹或由一寶、或由多寶所成,並以「榮色光曜」概括其光色狀態。實錄中所見之翠綠色相,屬於經文所描寫之寶樹光色範圍,如美玉樹、琉璃樹等;而「晶瑩」之質感,則與「光曜」形成對應。

13、實錄:【6月2日,場景三,第一段】:「但我說不出誰是深綠,誰是淺綠;或哪部分是深綠,那部分是淺綠。」

  【第二段】:「如果把潘多拉星、九寨溝等我們一般能看到或感受到的最美麗的地球上山川景色形容爲玻璃,那麼眼前的景色就是一塊價值連城、最美的美玉。這種感覺不是來源於其結構,而是來源於它的色澤、或包括質料而帶來的即時衝擊感;或說一眼望去,一下而來的精緻通透感。這不會存在於我們目前的地球或世界。」

  經典:《無量壽經》

  • 〈發大誓願第六〉,第三十九願(莊嚴無盡願):「我作佛時,國中萬物,嚴淨光麗,形色殊特,窮微極妙,無能稱量。其諸衆生,雖具天眼,有能辨其形色、光相、名數,及總宣說者,不取正覺。

  對照點:實錄中,作者雖能感知深綠與淺綠的差異,卻無法指認其具體對應之對象或部位;並對景色的色澤與質料產生強烈而即時的「精緻通透感」,進一步判斷此種景象不屬於目前的地球或世界。經典中,《無量壽經》形容極樂世界萬物「嚴淨光麗,形色殊特,窮微極妙,無能稱量」,並指出即便眾生具天眼,亦無法辨其形色、光相與名數,亦不能加以總體宣說。

  兩者對照,實錄中對色澤之不可分辨、對整體之不可概括,以及其超出現世範疇的判斷,與經典所揭示之超越辨識與言說能力的描述,在認知層面形成對應。

14、實錄 :【6月2日,場景三,第三段】:「回想起來,我覺得這片水更象是湖泊的一角,不太像海洋或河流,但不敢確定。」

  經典:《無量壽經》

  • 〈國界嚴淨第十一〉:「復無大小江海」

  實錄中,作者感到所見之水不似河流或海洋,僅模糊近似湖泊;此一「非江非海」的感知,與經典所述極樂世界「復無大小江海」形成直接對應。

15、實錄:【6月2日,場景三,第四段】:「山的左側山脊平直向上,沒有起伏,比45度角要緩,也許是40度角左右。右側山脊大概是平直向下,……」

  經典:《無量壽經》

  • 〈國界嚴淨第十一〉:復無…丘陵坑坎…唯以自然七寶,黃金爲地。寬廣平正,不可限極。

  對照點實錄中,作者描述所見山景時指出,左側山脊平直向上、右側山脊平直向下,皆無起伏,呈現出清晰的平直與端正特徵。經典中則言極樂世界地形無零碎起伏、凹凸不平,而呈現平正廣闊之貌。兩者在對地貌「無起伏、平直、端正」之描寫上形成直接對應。

16、實錄:【6月2日,場景三,第四段】 :「我看到的是爸爸的笑臉,他向上移動時臉向我轉來。我沒有感覺他是要和我打招呼,而只是臉轉過來讓我看到而已。用最簡單的形容,他的笑容是快樂的笑容,就像是老人家出外旅遊,到了自己最喜愛的郊外地方而發出由自內心的歡笑。」

  經典:《無量壽經》

  • 〈發大誓願第六〉,第四十一願(樹現佛剎願):「欲見諸佛淨國莊嚴,悉於寶樹間見,猶如明鏡,睹其面像。」

  對照點:實錄中,作者描述父親在向上移動、原本俯視下方的過程中,側轉過臉,展現出一種快樂的笑容。此一笑容並非為打招呼,而是彷彿因抵達自己最喜愛的境地而由內心發出的歡笑。經典中則指出,諸佛淨國之莊嚴能於寶樹間清晰顯現,其清楚程度猶如對明鏡而見自己的面。

  綜合對照可推知,父親面朝下方時的視角,使他得以看見下方山脊上寶樹間所呈現之非世間景象,且所見極為清晰;其由此流露的歡笑,正可理解為因見到極度美好、超凡境界而生起由衷喜悅。

17、實錄:【6月2日,倒數第二段,即「雖然我提出『也見到地獄』的重要意義,……」段】:「在爸爸牀頭共讀了幾百遍的詩篇二十三篇及約翰福音3•16等聖經段落。」

  【6月2日,倒數第七段,即「小南明天中午飛機回美國,……」段】:「這不就是對爸爸生前的描述嗎?已經很清楚了:什麼人能住在耶和 華的殿,什麼人能登耶和華的山?就是像爸爸這樣的人。」

  【6月2日,倒數第四段,即「大家又繼續驚歎和議論了一番。」段】:「一是在一生中一定做個好人,雖然,誰也不敢說是完人。」

  經典:

  • 《觀無量壽經》:「中品下生者,若有善男子善女人,孝養父母,行世仁慈。此人命欲終時,遇善知識,爲其廣說阿彌陀佛國土樂事,亦說法藏比丘四十八願。聞此事已,尋即命終,譬如壯士屈伸臂頃,即生西方極樂世界。……名第十五觀。」
  • 《無量壽經》〈發大誓願第六〉,第十八願(十念必生願):「十方眾生,聞我名號,至心信樂,……,願生我國,乃至十念,」

  對照點:實錄中,作者之父原本並無明確宗教信仰;臨終前,家人於其床前反覆朗讀《詩篇》二十三篇及《約翰福音》3:16 等聖經段落數百遍。父親去世後,作者於特殊經歷中見到他出現在「天堂」場景之中。在家人回顧時,亦認為其人品端正,符合聖經中「手潔心清、不向虛妄」之人的描述,屬於一生善行的「好人」。

  經典中,《觀無量壽經》第十五觀所描述的一類人,亦非一生信仰修行者,而是行世仁慈、盡孝於親的世間善人。其臨終時,經由他人講述極樂世界的美好與阿彌陀佛接引眾生的願心,使其得以知曉一個可歸向的終極去處;其人在聽聞後迅速離世,並被描述為瞬間抵達其歸宿。《無量壽經》第十八願則從阿彌陀佛根本願的角度說明,眾生在聽聞佛名後,於內心生起信心與喜悅,並產生前往該一去處的意向;即使這樣的心念只要出現十次,就能得以完成。

  兩者對照可見,《詩篇》二十三篇以耶和華拯救世人、與靈魂同在,引導人走過死蔭幽谷,並最終住在耶和華的殿中,作為安頓與歸宿的核心意象;《約翰福音》3:16 則呈現神對世人的救贖與應許。家人在臨終時反覆朗誦上述經文,與佛教經典中所呈現的結構相近:皆透過臨終時的宣說與聽聞,使臨終者在極短時間內生起歸向的信心。作者之父被家人認可為一生善行的好人,可與佛經中所言「善男子善女人」形成對應。而作者於經歷中所見父親已至天堂之情節,則與佛典中所描述之「迅速抵達最終去向」形成對照。

  此一對照為實錄與三大經典之36 處對應中,唯一未發生於「天堂」或「地獄」場景,亦不涉及場景時間估計者。

18、實錄:【6月3日,「其中,第一幅畫面是:」段】:「宇宙變成了黑色的海水,日月星辰變成了人的骨頭」;「宇宙變成了黑色的海水,星系變成了人的骨頭」。

  經典:《地藏經》卷上

  • 「經一日一夜,忽見自身到一海邊。其水湧沸,多諸惡獸,……。見諸男子女人,百千萬數,出沒海中,被諸惡獸爭取食噉。」
  • 「當據本業所感地獄,自然先渡此海。海東十萬由旬,又有一海,其苦倍此。彼海之東,又有一海,其苦復倍。三業惡因之所招感,共號業海,其處是也。」

  對照點:實錄中,地獄的景象展現為整個宇宙化為整體性的「黑色海水」,其間顯現人的骨頭,構成以海為場域的死亡意象。經典中,則描寫亡者至一海邊,海水湧沸,百千萬數之男女出沒其中,並受諸惡獸爭食;並進一步指出,眾生依其生前所造之業,進入相應的地獄時,必先渡此海,此海名為「業海」。

  綜合對照可見,兩者皆以「海」作為苦境的主要場域:實錄以黑色海水呈現整體性環境;經典以湧沸之海呈現眾生同在受報場域的處境。實錄中以「骨頭」呈現的死亡意象,可與經典中眾生被諸惡獸爭食的描寫,在意義層面上形成呼應。實錄中,苦境以「全宇宙化為海」的方式一次性展現;經典中,則以三重「海」的描寫,呈現業報之苦隨層次逐步加重。實錄與經典雖在呈現方式上有所側重,但在所指涉的核心意義上仍然一致。

  另非常值得注意的是,實錄中地獄的第一幅畫面,是以「海」為主場景,第二幅畫面則轉以「火」為主場景;此一順序,與《地藏經》中先以「業海」作為地獄總入口,後入諸火獄,分別受懲罰的敘述結構相符。

  (另補充說明:在整個 6 月 3 日的地獄紀錄中,人形與水/海共同出現的圖像另出現兩次,分別為:6 月 3 日第一段「水波紋飄動時,最上的一條紋顯現出一兩次人形」,以及倒數第五段「一朵海浪打起,形成了黑色人形,且非簡化人形,而更接近人的形狀」。連同前述的地獄第一幅畫面—海水與人骨,共計三處。)

19、實錄 :【6月3日,「第二幅畫面是:」段】:「這火焰圈猛烈的向天空衝去,形成了一個無比巨大的火柱!」

  《地藏經》卷上:

  「有如是等地獄,其數無限。更有……火象地獄,火狗地獄,火馬地獄,火牛地獄,火山地獄,火石地獄,火牀地獄, 火梁地獄,火鷹地獄,……,火屋地獄,……,火狼地獄,如是等地獄。」

  對照點:實錄中,作者所見地獄場景的第二幅畫面,呈現為一個猛烈向上衝起的巨大火柱。經典中則指出,地獄種類「其數無限」,其中列舉多種以火為主的地獄。經文所列之「火梁地獄」,其中「梁」所指為柱狀結構,其火焰意象與實錄中所見衝天火柱的畫面,可形成對照。

  另如前所述,實錄中地獄的第一、二幅畫面,先後以「海」與「火」為主場景;此一呈現順序,與《地藏經》中先至「業海」,後入諸火獄的敘述結構相符。

二、《聖經》

1、實錄:【6月2日,場景一,第三段】:「其前面是一塊透明的水晶或玻璃。形狀是高長於寬的比例適中的橢圓形。肯定不是正圓,也肯定不是很窄。」

     經典:《啓示錄》21:21:「十二個門是十二顆珍珠。每門是一顆珍珠。」

  對照點:實錄中,依前後文脈,橢圓形的水晶或玻璃罩位於行進路徑之中,具有承接並通往宮殿群、山的功能,其作用近似於一扇「門」。經典中,《啓示錄》所描述之聖城城門則為「每門是一顆珍珠」。

  綜合對照可見,在形狀上,實錄所見為高長於寬的正橢圓型,經典則說城門是珍珠,而珍珠常見為近圓形。在功能上,兩者同樣具有通往後續境地的作用。在材質外觀上,實錄所見為外觀透明、如水晶或玻璃般的物體;而一般而言,珍珠具柔和反射光澤的外觀。此處之比較,著重於形狀、功能與材質外觀的類比,而不涉及人物的出現位置。

2、實錄:【6月2日,場景一,第六段】:「很明顯他是耶穌。……包括表情也是介於平靜及冷靜之間,沒有特別喜怒哀樂。」

  經典:《出埃及記》 33:20:「又說、你不能看見我的面、因為人見我的面不能存活。」

  《詩篇》24:6:「這是尋求耶和華的族類,是尋求你面的雅各。(細拉)。」

  《啟示錄》22:4:「也要見他的面。他的名字將寫在他們的額上。」

  實錄中,作者遠遠望去,看見耶穌的表情;能辨識其表情,意味著其臉部在視覺上是清楚可見的。經典中,《出埃及記》指出,人不能直視上帝的面而存活(出 33:20);《詩篇》則以「尋求你面」表達人對神同在與親近的渴望(詩 24:6)。至於《啟示錄》所言「也要見他的面」(啟 22:4),則屬於進入聖城後的終末狀態,並非現世可得的經驗。

  兩者對照,實錄中所說的「看見耶穌的面」,不宜理解為終末意義上的「得見神面」,而應視為現世中人仍可承受的顯現。依基督教理解,耶穌兼具神性的超越與人性的可親近;人之所以能看見他的面,正可呼應其以道成肉身顯現,而非以人無法睹見的神本體出現。

  值得注意的是,作者當時關注的是耶穌的表情,而非刻意去觀察其臉部形貌。因此,該描述更可能源於直接經驗,而非轉述自經文。

3、實錄:【6月2日,場景二,第一段】:「我看到了一個中國式的宮殿羣。……我看到了父親的臉在宮殿中出現……臉上充滿了微笑,……最為接近的詞彙應是幸福。……殿的正中央 有一个“人”影。……『我是神。』」

  經典:《詩篇》23:6:「我雖然行過死蔭的幽谷,……我一生一世必有恩惠慈愛隨着我,我且要住在耶和華的殿中,直到永遠。……」

  對照點:實錄中,作者看見一組中國式的宮殿群,並在其中見到已去世之父親幸福的笑臉;其後另遇並聽聞「我是神」的告知。經典中,《詩篇》以「住在耶和華的殿中」表達人在神的恩惠與慈愛中得以安居、蒙受同在(詩 23:6)。

  比較兩者,實錄與經典皆描寫去世之人安然處於神的殿中。

4、實錄: :【6月2日,場景二,第三段】:「殿的正中央有一個『人』影。那個『人』影是黑色的,就像影子一樣。……『我是神。』」

  經典:瑪拉基書3.1:「萬軍之耶和華說:『我要差遣我的使者在我前面預備道路。你們所尋求的主必忽然進入祂的殿;立約的使者,就是你們所仰慕的,快要來到。』」

  對照點:實錄中, 作者突然看到一個黑色的『人』在大殿中央,其後並聽聞「我是神」的告知。經典中,則言「你們所尋求的主必忽然進入祂的殿」。

  兩者對照,皆描述 神/主忽然出現在殿中的情形。

  (就《瑪拉基書》3:1 而言,舊約語境中的「主」指向耶和華;新約解經則多將此句理解為指向耶穌基督的首次來臨。然而,經文本身所描寫的,乃是「主忽然進入殿中」的情境,並未限定其僅發生於單一歷史時刻。)

5、實錄:【6月2日,場景二,第三段】:「剛一到「他」的面前,就聽見「他」對我說了三個字:『我是神。』是三個明確的中文字,明確的、標準的普通話發音。……再盡力描述一下我的感覺,仍只能說像是忽然遇到時的告知。……這三個字,我感到是當面說出後被聽到,我能感到聲音是從我頭的上前側傳來。」

  經典:出埃及記33章19:「耶和華說、我要顯我一切的恩慈、在你面前經過、宣告我的名。我要恩待誰、就恩待誰。要憐憫誰、就憐憫誰。」

  對照點: 實錄中,作者原本無明確宗教信仰,卻經歷與 神面對面相遇,並被告知「我是神」。經典中,則描述 耶和華「…在你面前經過、宣告我的名,並言「我要恩待誰,就恩待誰;要憐憫誰,就憐憫誰。」

  兩者比較,在與 神相遇、宣告 神自己的名、以及神的顯現不以接受者身分為前提等方面有所對應。

6、實錄:【6月2日,場景二,第三段】:「祂當時仍然是個『黑色的影子』,這一點毫無疑問。」

  經典:出埃及記 33:20:「又說、你不能看見我的面、因為人見我的面不能存活。」

  《哥林多前書》13:12:「我們如今彷彿對著鏡子觀看,模糊不清;到那時,就要面對面了。我如今所知道的有限,到那時就全知道,如同主知道我一樣。」

  《啟示錄》22:4:「也要見他的面。他的名字將寫在他們的額上。」

  對照點:實錄中,作者當時尚未死亡,並未見到神的樣貌,而僅見到「黑色的影子」。經典中,神明言人不能見到祂的面,人若見到神的面便不能存活(出 33:20);「到那時」方能面對面完全認識(林前 13:12);在末後聖城中才得以見 神的面(啟22:4)

  比較兩者,實錄與經典在現世不可見、末後方得見 神的面這一理解上相符。

7、實錄:【6月2日,場景三,第一、二及四段】:「整體轉到了另一個畫面,這是一座山,……。這不會存在於我們目前的地球或世界。……這肯定不會是在走!……當爸爸勻速移動到左側山脊中間點偏高一點時,這個場景結束。」

  【6月2日,倒數第七段、即「小南明天中午飛機回美國」段】:「就是像爸爸这样的人。」

  【6月2日,倒數第五段、即「小南又用iPhone 上網查了英文版聖經,」段】:「英文版中『登』的原文是 ascends,是上升的意思 ,而不是爬。」

  經典:《詩篇》24:3:「他必蒙耶和華賜福,又蒙救他的 神使他成義。……誰能登耶和華的山;誰能站在他的聖所。」

  對照點:實錄中,作者所見的山被明確描述為不屬於現世世界,呈現出超越日常經驗的特質。作者的父親沿著山脊向上移動,其方式並非行走或攀爬,而是一種平穩、向上的位移。同時,作者的父親雖非完人,而在實錄中被親人一致認可為「好人」。

  經典中,《詩篇》24 以「耶和華的山」為核心意象,並指出唯有蒙神使為義的人方能「登」祂的山;其英文原文 ascend 所表達的,亦是上升之意,而非行走或攀爬的動作。

  比較兩者:實錄與經典在「超凡的山」、「被肯定的人(好人/義人)」以及「向上的移動方式」等要素上形成對照。另值得注意的是,正如實錄中已發現並紀錄,場景二與場景三依序出現的「宮殿」與「山」,與《詩篇》23 與 24 所呈現的「神的殿」與「聖山」次序相互呼應。

8、實錄:【6月3日,「其中,第一幅畫面是:」段】:「宇宙變成了黑色的海水,日月星辰變成了人的骨頭」;「宇宙變成了黑色的海水,星系變成了人的骨頭」。

  經典:《出埃及記》: 「14:27:摩西就向海伸杖、到了天一亮、海水仍舊復原、埃及人避水逃跑的時候、耶和華把他們推翻在海中。」

  《出埃及記》15:19「法老的馬匹、車輛、和馬兵、下到海中、耶和華使海水迴流淹沒他們、……。」

  《啓示錄》8:8 「第二位天使吹號時,燃燒着的大山滾滾落入海中,海水即成血水,三分之一的海中生靈、船隻死的死、壞的壞。」

對照點:實錄中,海水被呈現為地獄場景的背景,並與寓意死亡的「骨頭」同時出現,構成強烈的死亡意象。經典中,《出埃及記》記載上帝以海水淹沒埃及軍隊;《啟示錄》亦描寫海水化為血水,海中生靈大量死亡。比較可見,實錄與經典中,海水皆與死亡相關聯,並作為毀滅發生的主要場域。

9、實錄 :【6月3日,「第二幅畫面是:」段】:「這火焰圈猛烈的向天空衝去,形成了一個無比巨大的火柱!」

經典:《出埃及記》 13:21:「耶和華……夜間在火柱中光照他們、使他們日夜都可以行走。」

《出埃及記》13:22:「日間雲柱、夜間火柱、總不離開百姓的面前。」

《申命記》1:33:「他在路上,在你們前面行,爲你們找安營的地方,夜間在火柱裏、……,指示你們所當行的路。」

《啓示錄》 10:1:「我又看見另有一位大力的天使,從天降下,……兩腳像火柱。」

對照點: 在實錄中,火柱出現在地獄場景之中,作為整體畫面的背景。火柱猛烈向上衝升,達到宇宙數量級的高度,呈現出強烈的能量感。就畫面次序來看,其前一幅畫面為「海水與骨頭」,寓意死亡;後一幅畫面則為「沿光柱飛升」,其中「光柱」可理解為通往另一狀態的轉換。因此,火柱位於死亡意象與後續轉換之間,呈現出過渡性的臨界位置。

在經典中,《舊約》多次描寫 神以火柱在夜間引領以色列人。夜間象徵黑暗、危險與未知,而火柱則在其中提供光照與方向。火柱出現在以色列人離開埃及、尚未進入應許之地的行程之中,屬於一段由舊狀態進入新狀態的過渡過程。《啟示錄》中,一位被形容為「大力」的天使降臨,其「兩腳像火柱」的異象,出現在第六號的大毀滅與第七號的成全之間,同樣呈現出過渡性的臨界特徵。

綜合比較,實錄與經典中,火柱皆出現在黑暗與審判相關的場景之中。火柱都展現強烈的能量與動勢。其出現時機皆位於死亡與轉換、毀滅與成全之間,呈現出清楚的臨界與轉折意涵。

10、實錄 :【6月3日,「最後一個畫面是:」段】: 「最後一個畫面是:我到了一個巨大光柱的中間,周圍都是白色光芒,不是很刺眼,但是光芒充溢了四周。……上升到最後,我感到自己從光柱頂部猛地騰空而出。猛然間,我已處於雲端之上,四周都是白雲;不是一朵朵,而是連綿不斷的白雲滿布在稍稍下方的周圍。」

經典:《出埃及記》 13:21:日間耶和華在雲柱中領他們的路、…..使他們日夜都可以行走。」

《出埃及記》13:22:「日間雲柱、夜間火柱、總不離開百姓的面前。」

《申命記》1:33:「他在路上,在你們前面行,爲你們找安營的地方,……日間在雲柱裏,指示你們所當行的路。」

對照點:實錄中,作者見到一個被稱為「光柱」的景象。依其具體描寫,如「周圍都是白色光芒,不是很刺眼」,以及「騰空而出後處於雲端之上,四周為連綿不斷的白雲」,可將此「光柱」理解為具有「雲柱」特徵的顯現。「沿光柱飛升」的經驗,可理解為通往另一狀態的轉換通道。

經典中,《舊約》多次描寫神以雲柱在日間引領以色列人。雲柱出現在以色列人離開埃及、尚未進入應許之地的行程之中,屬於由舊狀態邁向新狀態的過渡階段。

綜合比較:實錄與經典中皆出現「雲柱」相關的顯現,且其出現時機皆位於死亡與轉換之間,呈現出清楚的臨界與轉折意涵。實錄中雖稱其為「光柱」,但具體描寫與雲柱高度相符,顯示作者的描述更可能基於直接經驗,而非對經文的轉述。

另值得注意的是,實錄中「火柱」與「雲柱」以前後畫面相繼出現,正與舊約中「夜間火柱、日間雲柱」並行出現的描述相互對照,形成結構上的呼應。

11、實錄:【6月3日,「最後一個畫面是:」段】: 「忽然,我明顯感到背部被一股力量向上推,我感覺自己像坐過山車正在起步一樣。所不同的,我當時僅是背部有上推感,而坐過山車應是全身都被上推。……按我的感覺,上升的總時間並不太長,但那種巨大的距離跨越感,實在讓我震憾!這種跨越感讓我確信,剛纔光柱的高度至少是此前火柱高度的五倍或以上!」

經典:《申命記》1:33:「他在路上,在你們前面行,爲你們找安營的地方,夜間在火柱裏、日間在雲柱裏,指示你們所當行的路。」

《路加福音》16:23-26:「他在陰間受痛苦、舉目遠遠的望見亞伯拉罕、又望見拉撒路在他懷裡。就喊著說、我祖亞伯拉罕哪、可憐我罷、打發拉撒路來、……不但這樣、並且在你我之間、有深淵限定、以致人要從這邊過到你們那邊、是不能的、要從那邊過到我們這邊、也是不能的。」

《馬太福音》8:11:「……從東從西,將有許多人來,在天國裡與亞伯拉罕、以撒、雅各一同坐席。」

對照點:實錄中,作者感到自己被一股強大的外在力量推動而上升,並沿著「雲柱跨越宇宙數量級的巨大距離,最終到達雲層之上。

經典中,《申命記》描述神以雲柱引領人前行,指示其所當行的路;《路加福音》指出陰間與亞伯拉罕所在之處之間存在不可跨越的深淵;而《馬太福音》所言「與亞伯拉罕同坐席」,則指向天國的境地。

綜合比較可見,實錄中由低處向上升起的過程,並非依靠人的能力,而是在不知目的地的情況下,仰賴外在引導所帶動,與經典中「由神引領」的描述形成對照。同時,依靠外在推助力跨越巨大距離、到達雲層之上的經驗,也可與經典中不同境地之間存在明確界線、非人力能來往的描寫相互參照。

12、實錄中,多個重要內容以「出現兩次」的形式呈現:

1)場景與圖案的重複:

  • 天堂場景二與場景三中,先後出現「宮殿」與「山」,其連續次序與《詩篇》二十三、二十四所描繪的「神的殿」與「聖山」相互契合。
  • 【6月3日,第一段】及【6月3日,「另外,在圖案變幻中」段】中,水波或海浪與人形一同出現,有兩次圖像。
  • 【6月3日,「另外,在圖案變幻中」段】中,作者指出人形海浪出現了兩次。
  • 【6月3日,「其後,我在變幻的『河道』中」段】中,作者兩次清楚看到父親的臉;隱約出現的情形不計在內。
  • 同上段中,作者亦兩次看到父親相片的底面。

(2)語言與感受的重複:

  • 【6月2日,「場景一,第五段」】與【6月2日,「晚飯之後」段】中,作者兩次描述相同的真實感與端詳的氣場,並明確提到左上臂感受到壓迫感。
  • 【6月3日,「走到上山的迴旋處」段】及【6月3日,「玉靜表示」段】中,「如果讓我也能見到地獄,我能夠改變世界!」這句話出現兩次。
  • 【6月3日,「第二幅畫面是:」段】中,作者先後兩次對着火柱高喊不同的長度單位。

經典

  • 《創世紀》41:32:「至於法老兩回作夢,是因神命定這事,而且必速速成就。」
  • 《列王記上》11:9:「耶和華向所羅門發怒,因為他的心偏離向他兩次顯現的耶和華以色列的神。」

對應點:實錄中上述「出現兩次」的現象,無論屬於語言與感受,或場景與圖案,皆在敘事上發揮確認與強化的作用。經典中亦顯示,神以「兩次作夢」或「兩次顯現」作為對事件的確認,表明其為已被命定、且將要成就之事;並指出,人在此後若仍選擇偏離,將引發神的憤怒。

三、《古蘭經》與聖訓

1、實錄:【6月2日,場景一,第一段】:「十億倍的太陽。」

經典:

  • 《古蘭經》54:54-55(月亮章):「敬畏的人們,必定在樂園裡,在光明中,在全能的主那裡,得居一個如意的地位。」
  • 《古蘭經》57:19(鐵章):「信仰真主和使者的人們,在主那裡,是虔誠者,是見證者,他們將有他們的報酬和光明。……」

對照點:實錄中,作者在進入天堂場景之前,見到強度遠超日月、具有巨大數量級的光明。經典中,據《古蘭經》的語境,「光明」未必指具體的空間位置,而可理解為一種與樂園及主相關的呈現,並與人在主那裡的歸宿與賞報相連。

綜合來看,實錄與經典皆將光明與天堂/樂園及終極實在相連結。

2、實錄:【6月2日,場景一,第七段】:「……我看到了一件白袍突然出現。這件白袍來的很突然,顏色也非常光亮,令我有很強的視覺衝擊。 ……在我沒有看到任何其他人體部位出現前,我已意識到了他是誰,我脫口而喊:『穆罕默德』,並同時爲自己的知識和機敏感到高興。」

經典:

《古蘭經》5:15(宴席章):「信奉天經的人啊!我的使者確已來臨你們,他要為你們闡明你們所隱諱的許多經文,……有一道光明,和一部明確的經典,確已從真主降臨你們。」

《布哈里聖訓實錄》第八篇(禮拜)434:「阿伊莎傳述:烏姆·賽萊邁告訴使者,她曾在阿比尼西亞一名叫瑪利亞的教堂裏看到滿堂掛的都是畫像。使者聽後說:『那些人,只要他們中一良善的人死了,他們就在其墳墓上建座禮拜堂,並在裏面掛上那些人的畫像。此等人是衆生中在安拉看來,最是可惡的。』」

《布哈里聖訓實錄》第六十五篇(戰役)4002:「伊本·阿拔斯傳述:……使者曾經說:『天使不進有狗和畫像的房屋。』伊本·阿拔斯說:『此話意指凡是有靈魂的被造物的畫像。』」

《布哈里聖訓實錄》第三篇 (知識)110:「艾布·胡萊勒傳述:使者說:『你們可以以我的名字命名,……。誰在夢中見到了我,那就真是見到了我,魔鬼裝扮不上我的形象(出現在他的夢中)。假借我的名譽捏造謊言者,將自備位置於火獄。』」

對照點:實錄中,作者見到一件白袍突然出現,其顏色非常光亮,帶來很強的視覺衝擊;雖未見任何其他人體部位,卻喊出「穆罕默德」之名。經典中,《古蘭經》5:15 提及「一道光明,和一部明確的經典」與使者一同從真主降臨。關於此「光明」,解經上常見兩種理解:其一指使者穆罕默德(或其使命),其二指隨使者來臨而顯明的啟示之光;而「明確的經典」則指《古蘭經》。不論採取何種理解,經文皆將「光明」與穆罕默德置於同一語境。相關聖訓亦顯示,穆罕默德反對為有靈魂者製作形象,並宣示人在夢中見到他即為真實。

綜合對照,實錄中,白袍所呈現的高度光亮與強烈視覺衝擊,在感受層面上可與經典中所言「光明」相互對照;未見其他身體部位,亦與聖訓反對具象描繪的原則相符。而相關聖訓亦宣示,人在夢中得見穆罕默德,具有真實性。

另可注意,《古蘭經》一詞本義為「宣讀」或「誦讀」,因此在實錄中,「穆罕默德」之名以脫口喊出的方式出現,而非以具體可見的形象呈現,與伊斯蘭傳統中以聽聞與誦讀為核心的啟示方式相呼應。相對地,實錄中耶穌的面被直接看見,符合基督教中「道成肉身、可被看見」以及人追求神之面的理解;而釋迦牟尼的影像則以可被觸及的方式呈現,亦與佛教中對色身可感、法身不可見的區分相符。三者在實錄中的呈現方式,分別對應其所屬經典對啟示與顯現的基本理解。

3、實錄:【6月2日,場景二,第三段】:「殿的正中央有一個「人」影。那個「人」影是黑色的,就像影子一樣。」

【第四段】: 「祂當時仍然是個『黑色的影子』,這一點毫無疑問。」

經典:

《古蘭經》 6:103節(牲畜章):「衆目不能見他,他卻能見衆目。」

《穆斯林聖訓實錄》(薩希赫·穆斯林)信仰篇 聖訓 178a/178b(不同傳述版本) :「聖門弟子問穆聖是否看到了安拉,他回答:『他以光隱蔽,我怎能看到他呢。』」

《布哈里聖訓實錄》第十一篇806(拜功屬性):「……衆人曾問使者道:『安拉的使者啊!在末日我們能否親眼目睹安拉?』使者說:『在無雲的天際,難道你們還懷疑看不清十五的明月嗎?』衆人答道:『安拉的使者啊,對此我們毫不懷疑。』使者又問:『在無雲的天際,難道你們還懷疑看不清太陽嗎?』衆人回答道:『看得清。』使者說:『你們能夠象見月亮和太陽一樣地明白無誤地見到安拉。到復活日人們將會被集結起來,安拉會說:‘誰崇拜什麼,就去跟從什麼吧!’……這時,安拉以其它的形象顯現於信士們的面前,說:‘我就是你們的養主。’他們則說:‘我們在此等侯安拉的來臨。安拉降臨時,我們是認得他的。’安拉又以原形顯現於他們,說:‘我就是你們的養主。’他們認出了安拉,並說:‘是的,你是我們的主宰安拉。’…… 』」

對照點:實錄中,作者無法辨識 神的具體樣貌,只能看到「黑色的影子」,可理解為一種被遮蔽、不可直觀的狀態。經典中,《古蘭經》指出眾目不能見到真主;根據聖訓的記載,穆罕默德在登宵之時,只感知到光的遮蔽,而非見到真主的形象,並進一步指出,唯有在末日復活之時,信士才得以真正見到安拉。

綜合比較可見,實錄中所見的「黑色影子」,與聖訓中提及的「以光隱蔽」在顯現形式上雖不相同,但在意義層面皆指向同一事實——終極實在在今世對人而言是被遮蔽、不可直視的。依據聖訓的描述,真正的「看見」並不屬於現世經驗,而是保留於末日之時。

4、實錄 :【6月3日,「第二幅畫面是:」段】:「這火焰圈猛烈的向天空衝去,形成了一個無比巨大的火柱!」

經典:

《古蘭經》98:6(明證章):「信奉天經者和以物配主者,他們中不信道的人,必入火獄,而永居其中;這等人是最惡的人。」

《古蘭經》104:4-9(誹謗章):「絕不然 ,他必定要被投在毀滅坑中。你怎能知道毀滅坑是什麼?是真主的燃著的烈火。能升到人的心上。他們必定要被關在烈火中 ,吊在許多很高的柱子上。」

對照點:實錄中,作者所見的地獄場景以衝天而起的巨大火柱作為主要背景。經典中,《古蘭經》以「火獄」與「燃著的烈火」描述對不信道者的懲罰,並提及烈火中「有許多很高的柱子」。

實錄中呈現的是單一、巨大的火柱,出現過兩次;經典中則描述烈火場域中存在多個高柱。雖在數量與性質(前者為由火焰本身形成的火柱,後者為烈火中的柱子)上有所差異,但「火焰」、「柱狀結構」與「高度特徵」在兩者中皆同時出現,可在意義層面形成對照。

5、實錄:【6月2日,場景二,第五、六段】:「立時,一個問題衝到了我的腦海之中:『神怎會出現在中國式的宮殿裏?』……我大聲喊出:『中國的皇帝是地上的君王。神是宇宙的君王!』」

經典:

《古蘭經》114(世人章):「你說 :我求庇於世人的主宰,世人的君王 ,世人的神明 ,……他是屬於精靈和人類的。」

對照點:實錄中,作者以「中國的皇帝」指涉地上某一文化與地域的最高、絕對權威,隨即喊出「神是宇宙的君王!」,使「皇帝」、「神」與「君王」三個稱謂在同一語境中並列,並將權威的層級由地上提升至宇宙性的至高主權。

經典中,《古蘭經》第 114 章(《世人章》)將真主稱為「世人的主宰、世人的君王、世人的神明」,以並列結構集中表述神對全體人類的最高統治權。特別值得注意的是,在《古蘭經》全書共 114 章、6236 節,中文譯本約三十萬字的篇幅中,按華語世界最廣泛流通的馬堅譯本統計,「君王」一詞僅此一處出現,且正位於全書最後一章。此一高度節制、且置於收束位置的用法,使「君王」成為指涉神之終極主權的關鍵稱謂,而非一般性的修辭用語。

比較兩者,實錄與經典皆出現「君王」一詞,且中文字完全相同,形成罕見而精準的字面對應。進一步而言,實錄中的「皇帝」與經典中的「主宰」、「神」與「神明」、以及「君王」三個要素,皆在各自語境中同時出現,構成以「君王」為核心的三要素系列化對應。此外,實錄中「神是宇宙的君王!」以大聲喊出答案的方式出現,而《古蘭經》中「君王」一詞則置於全書最後一章且僅此一次,兩者皆承擔收束與定錨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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